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水资源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公告
山西
-忻州市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水资源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水资源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1-CG-240713534 SXZB-2407178011JNF1780 ) , 已由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以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纪要 [2024]第20次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泉域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宝贵的泉水资源, 202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了《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泉域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取得泉域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集中审批部门批准的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根据《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需开展水资源影响评价 。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调研、技术研讨、专家咨询、报告编制等工作,完成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水资源影响评价的编制,并通过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市水利局、县水利局及省、市、县相关专家参与的技术审查会。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后 50日历天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 采购人 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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