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自燃性倾向评估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山西
-太原市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自燃性倾向评估服务项目询比(第2次)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自燃性倾向评估服务项目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1-CG-240813883SXZB-2406153011JNF1530 /01 ) , 已由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以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纪要 [2024]第16次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按照保德县环保局检查要求,以 “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矸石山自燃事件”为例,各矿进行自查对矸石自燃性倾向进行评估。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字[2005]162号)及山西省地方标准《煤矸石堆场生态恢复治理技术规范》(DB14/T1755—2018)的要求,生产矿井必须对进入矸石山的煤矸石定期进行取样分析化验,现需按照相关要求对煤矸石进行自燃性倾向评估并取得报告 。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按照相关要求制定评估方案,对煤矸石进行取样分析化验,确定其自燃性倾向性,并出具评估报告。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后 90日内完成本项目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 采购人 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包含煤自燃倾向性相关实验项目);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7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或矸石分析化验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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