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凯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明光市凯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2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08月15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9221202400107
项目名称:明光市凯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采购单位:中广核山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工程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钢筋工、泥工、木工、砼工、零星用工(含土石方工程、部分设备及工艺管道阀门安装)、含部分辅材及小型器具等; 2、厂区管网、阀门安装;风机及配套管道安装;其它设备安装(设备厂家提供安装服务的除外); 3、绿化施工; 4、安全文明施工相关;分包人应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的劳务施工作业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其它项目,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含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培训)、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项目实施期间,分包单位需充分考虑配合招标人进行相关外部协调(承担相关费用)等全过程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具体内容以最终施工图纸及总包方要求为准。
计划交付时间:
计划交付地点:明光项目部
采购方式:询价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范围:
所有注册供应商(请供应商报名前务必确认是否匹配本项目供应商范围要求,查询方法:登陆ecp账号—点击基本信息—资审信息查询)
2、资质条件:
1.基本资格: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业绩。 5.信誉要求: 近3年(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询报价活动中弄虚作假、串通报价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收到违规处理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且未被招标/询价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报价资格。(若为联合体报价,各参与方均须满足该项要求)。 6.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依法为其员工缴纳社保。
3、其他要求:
(1)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企业),同时提出资格后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企业)通过资格后审。 (3)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且子公司不存在本条(2)款情形,多家子公司同时提出资格后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3家公司通过资格后审。 (4)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资格后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5)对于属于以下特殊情形供应商,采购人将对供应商实力与履约能力进行进一步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应商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①供应商注册资金小于180万元; ②供应商无实缴资本; ③供应商注册不满一年; ④供应商存在行政处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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