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共享服务系统及财务一体化平台年度运维技术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陕西
-延安市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P-DY-24-00001704
二、报价有效期: 2024-11-30
三、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
六、采购标的名称: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共享服务系统及财务一体化平台年度运维技术服务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为新建工程,厂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本期建设2台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配备2台1940t/h煤粉锅炉;采用高效脱硫工艺、SCR脱硝、高效除尘器处理烟气;灰渣分除,固废全部综合利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现2台机组均已投产。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共享服务系统及财务一体化平台年度运维技术服务,满足《第四章 采购需求》。
八、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3〕4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必须保证与原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采购。” 根据陕西公司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共享服务系统及财务一体化平合运维服务质量,加强系统实施方与各单位的交流互动,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参与系统建设维护工作,自2022年起各单位与运维服务商独立签订共享服务系统及财务一体化平台年度运维合同,公司本部不再进行统签。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下发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软件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大唐集团财〔2012〕375号)要求,已上线单位的运维服务原则上由原共享服务系统及财务一体化系统实施商承担,原系统实施商为(原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其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河北保定容城县(河北省雄安新区商务服务中心 5号楼)
十、公示期限: 2024-08-12至2024-08-19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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