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5万吨年聚烯烃弹性体(POE)工业试验装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BEPC)电伴热系统招标公告
66801-22-1223-PC-PS01-5028-A电伴热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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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6801-22-1223-PC-PS01-5028-A电伴热系统(WZ20240820-2949-9391-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伴热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电伴热装置
1.00
批
包1-电伴热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代理商要求: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授权要求如下:a)投标人必须具有制造商在固定大区内长期固定代理授权书。b) 授权渠道: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文件必须为投标的产品的制造商工厂或该产品的最高销售授权机构负责人直接签署出具的授权,如果是制造商主管销售负责人授权证书,则签字链条必须是完整的;c) 授权时效: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截止日期需覆盖项目建设周期;d) 授权范围: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证书覆盖范围不允许仅限定为单个项目、装置、某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如河北省、北京市等)、中石化某企业。授权大区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项目建设地所在地区(授权大区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项目建设地所在地区或北京),授权产品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物资。
3.1.7 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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