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混凝土(惠州)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小金、镇隆2站办公用品公开询价公告
广东
-惠州市
询价采购
寻源 公告
公告编号: SNXYGG20240813001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华润混凝土(惠州)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S10220240812010527
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7年度小金、镇隆2站办公用品公开询价
采购内容和范围:办公用品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扫描加盖公章后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扫描加盖公章后上传;如法定代表人未亲自参与投标,则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阳光宣言:提供盖章版的阳光宣言 4. 其他要求(复制要求内容后盖章上传即可)::(1)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项目仅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要求,发票税率以实际开票票面数据为准),一票制结算。 (3)如果投标人/报价单位在任何时候被华润建材科技及华润集团列入黑名单企业或被发现存在应被列为黑名单企业的行为,招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价、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者将投标人的投标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报价,双方已经签署合同的,招标人/采购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立即解除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限制投标情形的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相关的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在资格预审阶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他公开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则只允许保留一家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报价,保留一家的规则如下:优先选择过往与我司有合作且定级等级更优的,如不符合优先条件,招标人根据业务需要及投标人实力评估选择。在采购活动中,经查实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按串通投标处理。 (5)限制投标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述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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