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普力新疆爆破公司黑山分公司2024年10月至2027年5月机械二次破碎设备(安全保障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黑山分公司2024年10月至2027年5月机械二次破碎设备(安全保障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GCYPL-FW-JG-02-2024-014 )
一、招标条件
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黑山分公司2024年10月至2027年5月机械二次破碎设备(安全保障设备)租赁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租赁设备用于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黑山分公司2024年10月至2027年5月机械二次破碎安全保障工作施工。
2.2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
2.3 招标内容:本项目以人员+设备的租赁方式开展、出租方根据承租方要求进行机械二次破碎安全保障工作施工(包括消除爆破作业产生的大块、根底、边坡伞檐、页岩安全风险,其他部位排险及道路修整等安全保障施工作业),出租方承担机械二次破碎施工除机械二次破碎设备使用的燃油费用外的一切费用。
①设备规格:6台48吨级履带式液压破碎锤(配套175mm及以上规格钎杆)、1台36吨级履带式液压破碎锤(配套155mm及以上规格钎杆)(以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准),设备出厂日期在2023年1月以后。
②投标时提供设备的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与中标后入场设备信息相符。
③新订购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购买合同与厂家到货承诺书,并按招标人通知要求时间进场。
2.4 招标期限:2024年10月至2027年5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实际开工时间发生变化的,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其他:租赁期限到期或合同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预估总金额,合同终止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无严重失信记录。
3、安全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4、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机械设备租赁业务。
(二)专业要求
1、投标人营业范围须包括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具备相应的设备及设备操作人员(设备操作人员提供类似项目上岗证);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租赁设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备合法有效的设备相关证照和人员操作证件(特种设备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检验报告),设备性能良好且承诺满足每月正常工作时间不少于27天;
3、投标人须具备投标设备操作、维保、检查、现场管理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三)其他要求
1、设备环保要求:满足政府和业主对大气、噪声、土壤等环保要求,设备符合安全生产监管标准,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不超过国家规定限值,各类污染实现达标排放;
2、设备安全要求:设备驾驶室需要加装钢制安全防护网,设备入场后由中标人为设备购买财产险、机械损坏险等保险并办理报备及验收手续,辅助作业车辆应具备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件和牌照。
3.进场前设备发动机须加装智能计时设备(经招标人认可的设备),要求能够统计设备发动机负荷工作及怠速运行时间,额定破碎效率满足现场需求,每月检修时间不超过三天,其余时间可保障双班制作业需求
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设备,且相应检测证书和合格证、设备性能等应与招标承诺所提供的设备一致,如未达到招标承诺的智能化水平,则自行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
5、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并满足项目属地政府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得因此影响项目运行;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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