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庄河海上风电场2024-2027年度运维船舶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
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庄河海上风电场2024-2027年度运维船舶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8-3-129 )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庄河海上风电场2024-2027年度运维船舶租赁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华能庄河海王岛风电场。
2.2项目概况:华能庄河海王岛风电场现装机容量65万千瓦。
2.3招标范围: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现需租赁一艘海上风电场的运维船舶。租赁服务期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整。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2.5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庄河海上风电场2024-2027年度运维船舶租赁服务。
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6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出租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内航行海船安全环保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3.2.2船舶性能要求:投标人提供所出租船舶规格须满足:船舶长度不小于40m,推进装置总功率不小于600kW,吃水深度不大于2.8米,额定载客不少于12人(不含船员)。
3.2.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船舶租赁项目的业绩,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