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新安段)内涝点治理工程电力迁改工程分包采购项目-107国道(新安段)内涝点治理工程电力迁改工程分包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广东
-深圳市
107国道(新安段)内涝点治理工程电力迁改工程分包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XM2024080752)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 采用 公开综合评审 方式 组织 107国道(新安段)内涝点治理工程电力迁改工程分包采购项目 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文件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详细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107国道(新安段)内涝点治理工程电力迁改工程分包采购项目
2) 项目类别:施工
3) 采购方式: 公开综合评审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00%
二、采购模式
1)项目地点:深圳市
2)预计采购金额: 774681 元
3)工期: 具体按甲方要求配合总工程进度实施 。
4)采购范围:
专业分包:配电站(开关站)土建、消防、绿化;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护坡、挡土墙及防洪沟;电缆线路工程电缆沟工程、电缆隧道工程、电缆排管工程、电缆顶管等土建专业作业。(包工包部分材料);
劳务分包:项目清单所含项目中的电缆敷设、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劳务作业,具体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及说明为准。
本项目共 1个标段 ,采购 估算 金额 77 . 4681 万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5099 万元 ) ,预估采购金额不作为本次承诺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采购金额为准,最大采购金额不超过预估采购金额的 150%。 标段采购估算金额详见附件。
标段预计采购金额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供应商不得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采购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4、不得存在的情形:、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或深圳市华睿丰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
5、供应商须按照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未通过登记、未参与登记的供应商将在评审时作否决处理。
专用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许可。
3、专业分包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劳务分包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5、通过采购人202 4 年配网项目施工战略合作分包商备案。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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