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多项目(见项目清单)中压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招标公告
【上海工程】:中压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公司级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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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工程】:中压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公司级框架(WZ20240816-3073-9502-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压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电缆接头
1.00
件
包1-【上海工程】:中压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公司级框架
2
电缆终端接头
1.00
件
包1-【上海工程】:中压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公司级框架
3
电缆中间接头
1.00
件
包1-【上海工程】:中压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公司级框架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技术规格书,卖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所有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项累计不满足 5 项,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1.7 同系列型号产品在国内具有不少于 5 年的正式商用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5 份截至本次开标日期满 3 年的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
3.1.8 投标人需提供三年内(指截止到本次发标日 3 年内。如发标日为2024.5.8,则为 2021.5.8.-2024.5.8 期间的时间段)6/10KV 电缆终端产品在国内至少有不少于 1000套的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清单、销售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不清晰、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
3.1.9 投标人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电缆附件(电缆头)型式试验报告。报告有效且须带有 CMA 或 CNAS 或 ILAC-MARS 标志。且测试报告应由“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或“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
3.1.10 投标商五年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查无不合格项(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商应在标书提供查询截图。
3.1.11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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