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石横公司卸煤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卸煤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8019,招标人为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北距济南市 90KM,东距泰安市60KM。现装机容量1920MW,年 接卸 煤量约 36 0万吨, 来煤 运输方式采用火车运输。 卸煤系统主要包括 1台 翻车机( 型号: FZ1-2A型“C” 型 翻车机)、 4台螺旋卸煤机 ( 型号: LX13.5型桥式螺旋卸车机 ) 及其附属系统设备 。
招标范围:翻车机系统 、 螺旋卸煤机系统 及 其附属系统 设备(含建筑物、道路、井、沟道、水池、各种管道、电缆桥架、照明、消防等) 运行操作、 检修 维护工作, 包括年度计划性检修、月度检修、抢修、定检工作、日常消缺与维护保养、治理、煤篦子清理 修复更换 、 管辖区域 文明生产等相关工作。
2.2 其他:工期: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地址: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电厂驻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翻车机运行维护或翻车机整体大修或翻车机附属部件大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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