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洋浦热电一期工程全厂设备防腐完善化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海南
华能海南公司洋浦热电一期工程全厂设备
防腐完善化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8-2-197 )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海南公司洋浦热电一期工程全厂设备防腐完善化项目施工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园四路
2.2 规模: 华能海南公司洋浦热电一期工程全厂设备防腐完善化项目施工:一、二套机组及生产公用系统的管道、管架、泵体、箱体、变送柜、电动阀阀门机体、电机、钢结构、平台、围栏、锅炉钢架支座、支吊架、余热锅炉电梯井彩钢板、烟囱上部平台、烟囱下部彩钢板等的打磨、除锈、防腐、防腐可燃材料的妥善保管、脚手架拆装以及废旧材料清理等。
本项目要求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以及我司颁布的相关技术文件、规范等,并结合我司设备油漆色标标准进行着色标识后,延长管道、管架、泵体、箱体、变送柜、电机、钢结构等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为洋浦热电公司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2.3 工程性质
本项目为完善化项目工程。
2.4 项目相关要求
(1)需用的施工材料、消耗性材料由投标方负责购买、提供,如油漆(油漆的品牌选用佐敦、巴斯夫、杜邦三大国际优质品牌或同级别品牌,最终由招标方确定)、稀释剂、滚刷、棕刷、砂纸、砂轮片、垃圾袋、清洗剂、彩钢板等(不限于此)。
(2)现场使用的专用工器具由投标方负责购买、提供,如汽车吊、平板车、叉车、吊篮、定滑轮、电焊机、等离子切割机、攀登防坠自锁器、速差自锁器、安全防护绳、电动角磨机、拉锚枪、液压手动搬运车等(不限于此)。
(3)投标方负责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包工包料)。
(4)投标方负责提供人工、检修常用劳防用品、安全防护用具等。
(5)施工现场所需临时照明及工作电源接线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6)招标方尽量为投标方在办公及生产场所提供方便,生活场所及食宿和上下班通勤车辆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施工场所可提供220V照明电源、380V临时电源接口等。
(7)投标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人员须持高空作业操作证才允许在现场施工。
2.5 计划工期
工期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的开工通知为准,投标方根据自行现场踏勘情况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方要求。
2.6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一、二套机组及生产公用系统的管道、管架、泵体、箱体、变送柜、电动阀阀门机体、电机、钢结构、平台、围栏、锅炉钢架支座、支吊架、余热锅炉电梯井彩钢板、烟囱上部平台、烟囱下部彩钢板等的打磨、除锈、防腐、防腐可燃材料的妥善保管、脚手架拆装以及废旧材料清理等(详见附录C-3 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全厂设备防腐施工工作量清单)。
建议投标方自行实地踏勘,了解现场施工工程量;施工过程中与招标方的对接,以及采取的相应安全隔离措施;投标方需充分考虑物资的卸车及保管费用,需考虑齐全可能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等。本标段施工过程中所需脚手架搭设拆除、吊车、油漆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不限于此)。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防腐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防腐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