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污水站隔污池整治采购公告
河北
-承德市
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 双桥污水站隔污池整治
二、采购依据:依据《丰台车辆段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丰辆办〔 2020〕169号)第四章第一节第五十条(二)“合同标的额或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不需审批,承办部门可自行在非招标采购方式中选择其一并履行程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三、采购项目
1、 双桥污水站隔污池整治
2、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梆子井南甲 1号
四、采购标准
1、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
3、设计文件和施工详图中的规定;
4、《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技术规章编号:TG/QT102-2021)铁调[2021]160号;
5、《铁路建筑安装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6、符合建筑类国家、省、市和铁路有关的建筑类施工质量、规范、标准要求;
7、其它有关铁路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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