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胜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第三方服务主体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丽江市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4-G3-00337-YNKP-0023
项目名称:2024年永胜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第三方服务主体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90
最高限价(万元):90
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2024年永胜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第三方服务主体采购二、采购预算金额:90万元三、文件依据:《永胜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永财农〔2024〕42号)四、采购需求:采购社会化服务主体一家,服务主体具备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场地、废旧农膜处理及其他相关能力,开展永胜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并建立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社会化服务体系。1.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在永胜县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面积3万亩,主推使用0.015mm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其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GB 13735—2017国家标准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2.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兑换比例为2.1:0.9,即收回2.1Kg旧膜补贴0.9Kg新膜)进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广,需回收旧膜126吨,兑换加厚高强度地膜54吨,逐步培育形成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运行模式。3.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科普宣传、科技培训。完成科普宣传0.2万人次、科技培训300人次以上。4.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8月-2025年8月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10%的扣除。;(1)2024年永胜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第三方服务主体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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