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直属服务中心临时(应急)性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
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直属服务中心临时(应急)性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
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 CRMZD2024-447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直属服务中心 委托, 作为北京直属服务中心临时(应急)性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感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1 .工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号院
2 .工程内容:参加北京直属服务中心临时(应急)性整治项目 ( 临时(应急)性整治项目为《北京局集团公司办公室关于加强集团公司机关公共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办办〔 2023〕35号)文中的“一类”维修项目及自管设备设施整治, 其范围为室内外灯具、门窗(不含玻璃幕墙)、标牌等物件设施的维修更换,卫生间、浴室内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公共、室内区域的地面、墙面清洁粉刷等不可自行完成的工程。
北京直属服务中心 拟通过此次招标择优选定 3家 担任北京局集团公司 直属服务中心 的临时(应急)性整治项目 服务 机构,服务期限 为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 12月31日。在服务年限内,入选的服务机构有机会承担或参与 直属服务中心 临时(应急)性整治项目 等工作。 直属服务中心 将按照国家规定的采购方式和北京局集团公司相关要求从备选库中选择临时(应急)性整治项目服务机构完成各种工程 ,选择方式不受 入围 机构注册地限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 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成立 3年以上(改制、合并企业可连续计算),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及 开户许可证书 (或 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 2 )投标单位 须完成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登记;
( 3 ) 投标单位 须 具备建筑 装饰装修二 级及以上 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4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 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6 )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 在最近三年内( 202 1 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出现严重安全、质量问题、严重违约 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⑤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 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⑧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 投标 的;
⑨ 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 投标 的;
⑩ 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 投标 活动的。
( 7 )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投标。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线上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14 日 09:00至2024年 8 月 20 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线下获取: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14 日至 2024年 8 月 20 日,每日上午 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平台-招标(试)-购买招标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招标文件。
5. 3 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5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将扫描件 发送至 , 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 4 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开票信息,售卖截止后请自行在系统 “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5. 5 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代表须将投标文件于 2024 年 9 月 3 日 上午 8:00-9:00 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地点为: 北京天佑大厦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 ,其他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北京天佑大厦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 。
6 . 3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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