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堆内旁流评价计算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堆内旁流评价计算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8-2-196 -01 )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堆内旁流评价计算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 。
2.2 规 模: / 。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堆内旁流评价计算项目标段包1 。
2.4 服务地 点: 上海市 。
2.5 服 务 期: 项目研发周期为合同生效后9个月,质保期为验收通过后18个月。
2.6 招标范围: 乙方需分别基于三维CFD及流体网络理论方法开展堆内构件的旁流评价工作。
基于三维CFD计算方法开展旁流评价工作时,乙方需建立一套用于分析球床式高温气冷堆堆本体热工水力特性的三维数值模拟计算分析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基于建立的方法完成球床式高温堆不同型号(具体型号由项目招标方提供,招标方以下称“甲方”)的堆内构件方案的旁流评价,为堆内构件设计提供优化建议。
基于流体网络理论开展旁流评价工作时,乙方需依托商用的热流体系统仿真软件建立用于高温气冷堆堆内构件旁流评价的管网模型,并对模型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给出球床式高温气冷堆不同型号(具体型号由甲方提供)堆内构件的旁流分布情况,建立专用的基于流网法的球床式高温气冷堆旁流分析平台。
具体要求详见《高温气冷堆堆内旁流评价计算项目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核反应堆堆本体相关模型三维CFD计算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