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安装分局南河枢纽项目双叉路灯、单叉路灯、太阳能警示灯、室外壁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
各报价单位:
因 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安装分局南河枢纽路灯采购项目 需要 ,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年8月23日10时00分 前 将报价文件PDF版本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上传递交。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询比价编号:POWERCHINA-0111011-240077
说明:以上数量仅为做报价参考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以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报价单位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合同由安装分局南河枢纽项目负责签订并执行,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运、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材料涉及第三方检测的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2、交货期:2024年9月15日,具体时间以项目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南河枢纽项目(买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卖方企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所用原材料要求有日期、盖章和签名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必须保证检测合格 。路灯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图纸及技术要求。
( 1 ) 双叉路灯、单叉路灯、太阳能警示灯灯杆要求一致,灯杆有与其他系统如监控,显示屏等共杆情况,请报价供应商予以考虑,详细见图纸,壁灯与双叉路灯要求一致。
(2)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三天内提供所有灯具详细图纸及样式报送项目部,由设计单位审核后方可进行生产。
5、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成立时间应满十二个月(截至报价截止日期),响应人纳税信用等级评价C级(含)以上(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近三年(截至报价截止日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的能力;货到后根据我方所要发票时间给予提供。
(5)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6)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比价响应。
7、付款方式:
( 1 ) 交货付款:合同内毎一批货物交货到达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卖方提交该批货物价的100%的增值税发票,买方审核无误后60天内,支付该批货物价70%作为交货款。
( 2 ) 验收付款:合同内毎一批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后(现场通电监理验收合格后60天内),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验收款;
( 3 ) 质保付款: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出现后30天内再付剩余货款总额的10%,质保期24个月。卖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质保期的到期并不能免除其相关责任。
(4)合同付款通过转账、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或其他商业票据形式利息由卖方承担。
8、响应文件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编制报价函(以元为单位),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上传至集采平台(见下面附件)。
9、响应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且未按询价函要求内容和格式提供报价、商务及技术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响应。
10、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报价供应商应详细查看询价文件附件技术要求及图纸,确保报价商品满足要求,成交后价格不予调整。
11、交货:根据现场需要运送至项目现场指定位置进行交货,报价供应商应清楚现场实际运输路况,后续不增加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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