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天津100MW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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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天津 100MW 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天津100MW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自
筹。招标人为天津汇能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52。
2.2 项目名称:中核天津100MW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
标)。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和武清区境内,计划利用区域内可开发居民
屋顶采用“整体开发、分布实施”的模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拟利用其中满足荷
载条件的建筑屋顶铺设太阳能组件,建设居民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本项目总
容量约 100MW,其中宝坻区直流侧安装容量约 50MW,交流侧额定容量 50MW,武
清区直流侧安装容量约 50MW,交流侧额定容量 50MW,并网电压等级为 380V,模式为
“全额上网”。
项目暂定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开发建设,第一阶段建设规模 30MW(交流侧),第二
阶段建设规模 30MW(交流侧),第三阶段建设规模 40MW(交流侧),每个阶段工程施
工工期预计为 4 个月。项目施工总工期 12 个月。
2.4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所涉及的项目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承包人负责光伏电站建设
工程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
施工许可、环评手续、职业卫生、安全设施、防雷、消防等政府主管及电网公司要
求的所有手续办理(若有)。
(2)具体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屋顶详细勘察、总体方案布置(总平
面布置)、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技术协议签订、初步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
并承担审查费用)、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
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设计交底、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
总结,以及配合发包人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图纸)等。
(3)屋顶资源筛查,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及基础资料收集,完成所涉
及居民屋顶的确户工作,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
具报告,施工过程涉及的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
(4)具体工程施工准备(包含必要的检修通道、爬梯、防护围栏、防排水、照
明等工程及原有配电室、电缆沟等必要改造工程,原有屋顶必要的加固、除锈、防
水等处理)、调试、验收全过程协调、临时用地、绿化恢复、屋顶修复、进场道路及
各项验收。
(5)具体工程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线路工程、通
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屋面改造、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与工程相关
的协调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环境
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网络安全及等保测
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
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如
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
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具体工程涉及的全部项目所需物项、系统及相应备品备件的供货(包括但
不限于组件、逆变器、支架、并网柜、电缆等)、安装、检验、试验(含特殊试验)
及检查测试(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现场隐裂检测等政府及电网要求的检测项目)、
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
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
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7)负责具体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
管、管理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8)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等。
(9)办理并网接入及批复等手续。
(10)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
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11)负责分布式光伏数据统计分析、故障检测、手机 APP 等功能接入发包人
既有集控中心平台,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发包人原有系统要求,项目竣工验
收之后,由承包人转让给发包人继续使用。
(12)建设期间严格按照汇能安全标准化细则实施施工。
(13)场外道路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改造、协调责任和场内新修道路均由承包人
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
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且由此产生
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和武清区境内。
2.6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2025年9月10日前全部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发电,具体开
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
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
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
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8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具
有 2 个(含)以上光伏发电工程业绩(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
册证书,并担任过 2 个(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
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书,同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 2 个(含)以上光伏电站
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
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
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
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不同投标人在参与项目(报名)、下
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
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
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
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
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
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
做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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