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市政公司江苏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沿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金结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POWERCHINA-0113081-240002
采购物资以实际数量交货。以上数量均为暂估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 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机电设备销售资质条件,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的供货业绩,从 2021 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人民币 100 万元及以上(提供供货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合同总金额、合同买卖双方盖章)。
3、 响应人可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
6、交货时间:2024年08月按采购单位要求按期交货。
7、交货地点: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沿江灌区续建项目施工现场。
8、 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合同总额10%的预付货款供乙方生产设备。货物进场后,乙方每月月底前开具本月到货并验收合格总额的专用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并提供对应收据,甲方凭单据于次月25日前支付至累计货款的 80%, 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货款的 97%,剩余 3%为质量保证金,本合同产品质量保证期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质保期无任何问题,到期后的 1个月内全部支付给乙方。
因工程款滞后等原因导致价款支付延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因此断供和迟供。 若甲方因此采用一年以内(含一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 E 信通、中行融 易信、国内信用证等非现金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时,乙方应给予理解和同意,乙方不能因此附加其他要求。以上供应链金融,云信,电建融通,银行承兑产生的贴息费,平台 费等财务费用以及税金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
合同单价为到场价,包括标的物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维修保养费、仓储费、税金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9、要求如下:
9.1.江苏省有关施工验收规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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