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查干淖尔电厂风电制氢一体化及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替代厂用电项目光伏区安装工程
1.采购条件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拟对京能查干淖尔电厂风电制氢一体化及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替代厂用电项目光伏区安装工程以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潜在应答人请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参与项目应答。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京能查干淖尔电厂风电制氢一体化及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替代厂用电项目光伏区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查干淖尔镇
2.3计划工期:2024年8月25日-2024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检验及评定“合格”标准。
2.5采购范围:光伏区工程、电厂厂用接入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二次倒运;光伏区、电厂厂用接入工程的安装施工;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定值计算、启动试运、性能试验及验收。
2.6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本工程除发包人和采购人提供设备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负责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和卸车、现场保管、二次倒运,以及相关的检验、检测工作,应答人向采购人提供质保期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材料。应答人承担以上工作的全部费用。
(2)负责光伏区、电厂厂用接入安装工程的施工。
(3)承担工程范围内原材和工程试验、检验、检测、定值计算、单体调试、特项试验、系统调试与启动试运、整套启动等工作,应答人承担以上工作的全部费用。
(4)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由应答人组织并承担费用。
(5)负责工程的防雷、消防、视频安防等施工;负责全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6)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应答人承担验收的全部费用,如协调费用和专家服务费用、专家住宿费用、车辆费用、伙食费用等等。
(7)应答人负责项目生产准备期所有安装设备、器材的永久或临时标识牌、标识桩制作及安装,承担以上工作的全部费用。
(8)应答人承担工程的阻工、民事纠纷等相关费用。
(9)应答人负责工程的质量缺陷消缺。
(10)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应答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参加应答的单位必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且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3.3同类工程业绩要求:应答单位近3年有完成与本次采购工程相似的业绩。
3.4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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