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澳核电LBYLAD电梯改造项目设备及服务
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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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岭澳核电LBYLAD电梯改造项目设备及服务(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07020001-N1)已通
过 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岭澳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房屋建筑
项目规模:岭澳核电LBYLAD电梯改造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共采购电梯4台,岭澳核电LBY办公楼3台,LAD档案馆1台。乙方应提供本合同范围内岭澳核
电厂现场勘察、新电梯设计与设备制造、运输、电气接口设计、旧电梯设备拆除及运输、新电梯设备
安装、调试、协助验收及取证;设备安装以及调试与运行时必需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文件、现场技
术服务、培训、质保期保养、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等。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2024年12月15日
交货地点:深圳市大亚湾核电基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为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
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或具有有效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均为B级及以上资质。
1.2投标人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
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均为B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所代理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需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
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或具有有
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需提供其代理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特别说明:如已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请提供新证;还未更换新
证的投标人请提供原有证件,原有证件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新旧证书均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涉及新旧证书交替的详细内容可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
1.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电梯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
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至
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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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澳核电LBYLAD电梯改造项目设备及服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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