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永丰新能源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与财务共享服务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江西
-吉安市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P-DY-24-00001719
二、报价有效期: 2024-11-21
三、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 大唐(永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
六、采购标的名称: 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永丰新能源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与财务共享服务系统项目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快推进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大唐集团财{2019}610号)要求,财务共享服务系统建设需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统一平台、集成高效原则建设。 集团公司基于ORACLE EBS R12平台,集中建设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系统是由建设,也是大唐集团公司旗下的二级企业,是集团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平台实施、运维服务单位,作为集团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平台的原实施商及集团公司财务共享试点单位的实施商,由开展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与财务共享服务系统项目建设,可以保证一体化系统数据及财务共享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规范性、一致性,并且基于财务一体化及财务共享历史实施单位的技术成果,可有效保证大唐(永丰)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与财务共享服务系统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大唐集团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与财务共享服务系统设计方案并在公司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大唐(永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负责项目实施。
八、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快推进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大唐集团财{2019}610号)要求,财务共享服务系统建设需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统一平台、集成高效原则建设。 集团公司基于ORACLE EBS R12平台,集中建设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系统是由建设。大唐(永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负责项目实施。 由于项目具备唯一性,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2020】215号)第二十三条如下(一)规定,需要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三)因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四)紧急采购。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河北保定容城县(河北省雄安新区商务服务中心 5号楼)
十、公示期限: 2024-08-14至2024-08-21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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