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子峡水电站鱼类捕捞过坝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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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子峡水电站鱼类捕捞过坝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纳子峡水电站鱼类捕捞过坝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8-01-426
合同编号:2071-ZX-SB/XL-[2024]第 6 号(总 12 号)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 方: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就纳子峡水电站鱼类捕捞过坝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
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鱼、虾、蟹洄
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设过鱼设施或者采
取其他补救措施”。
根据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2009 年发布的《关于纳子峡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
告书》中提出,“纳子峡水电站上游段鱼类花斑裸鲤、高原鳅等多产沉性卵或粘
性卵,相对于产漂流性卵的鱼类,受阻隔效应的影响较少。其种群在坝上、坝下
适宜的流水河段或支流中均能繁殖。鉴于目前纳子峡下游段电站梯级开发所造成
的生态环境破碎化的集成事实,修建过鱼设施、过鱼道、升鱼机、集鱼船等设计
实施及实际效果上均存在一些目前尚不能解决的问题,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为减缓对大通河水系生存鱼类特别是土著品种鱼类的不利影响,根据报告
6.5.2 减缓阻隔效应的措施要求,“现阶段主要针对坝上、坝下群体间遗传交流
的问题,采取过鱼设施代替措施——捕捞过坝的方式以减缓隔离对鱼类造成的不
利影响。在大坝截流后,通过捕捞坝下鱼类,集中运往坝上,保证坝上、坝下鱼
类遗传交流。初步估计,捕捞投放时间可选择在易于捕捞的春、秋季进行。在节
流早期,可按年 0.4-1t 进行”。
根据《青海省门源县纳子峡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中 8.1.3 环境
保护补救措施要求,每年 4-7 月采用人工网捕过坝形式过鱼。
1.1.2 交通条件
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苏吉滩乡和祁连县默勒乡镇交界处,距省会西宁市
公路里程约 186km。由西宁-张汶高速公路-岗木公路,或西宁-227 国道均可到达,
交通便利。
1.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4 年纳子峡水电站鱼类捕捞过坝实施。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实施方案编制:按照前期调研结果、历史文献资料等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
制。
2.鱼类捕捞过坝(包括但不限于):
(1)捕捞过坝鱼类选择及捕捞规模确定;
(2)捕捞许可办理;
(3)捕捞时间、地点选择;
(4)捕捞方式选择;
①捕捞渔具的选择
②过坝鱼类的运输及暂存
(5)鱼类的放流;
3.总结报告编制:按照本项目鱼类捕捞过坝工作编制总结报告,提交经专家
审定通过的最终鱼类捕捞过坝总结报告。
1.2.3 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项目实施地点
青海省门源县纳子峡水电站大坝下游流域及上游水库放流点。
项目工期
本项目实施时间为 2024 年,总工期 6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的开
工时间为准。合同签订后 15 个天内完成《纳子峡水电站 2024 年鱼类捕捞过坝项
目实施方案》,总工期内完成鱼类捕捞过坝,提交经专家审定通过的鱼类捕捞过
坝总结报告。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
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
纳税人资格,并取得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捕捞许可文件的企业。
1.4.2 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
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
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
纳税人资格证明。
1.4.5 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3 年以上鱼类捕捞过坝或鱼
类增殖放流工作经历,且近 5 年内至少承担过 1 个及以上鱼类捕捞过坝或鱼类增
殖放流项目的总体管理工作。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近 3 年内至少承担过 1 个及以上鱼
类捕捞过坝或鱼类增殖放流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社
保证明文件。
1.5 业绩
在投标基准日期近 5 年内,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个及以上鱼类捕捞过坝或鱼
类增殖放流项目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捕捞
许可文件)。
1.6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必须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14:30 时在纳子峡水电站集合,由发包
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所需的交通工具、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需对捕捞、运输、放流等工作环境进行踏勘。
联系人:范仲文 电话:
1.7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
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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