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七标段
河北
-承德市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宁满族自治县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七标段 已由 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丰数政投资﹝ 2024 ﹞ 9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官营乡、凤山镇:陶来营村;
2.2 规模:新打 273mm 机井 20 眼,配套新建井房 20 座、水泵 25 台;新建蓄水池 17 座,配备自动上水装置 16 套(型号为 WSK-5D );新建集水井 35 座;共埋设 PE 主管道 82565m (其中 PE110 主管道 10470m ; PE90 主管道 4230m ; PE63 主管道 20480m ; PE50 主管道 7750m ; PE40 主管道 39635m ), PE32 分支管道 36690m ,配备入户管道 78030m ,混凝土路破拆恢复 65381m2 ,并新建闸阀井 165 座,地埋低压电缆 260m ,提供入户龙头管件 3690 套、智能水表 2840 块。(此为总体建设规模,各标段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13 日。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信誉要求:根据《 9 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址进行查询;
3.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14 日 17:30 至 2024 年 08 月 21 日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 凭企业数字证书( USBKEY )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 )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网站( )下载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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