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工程交通标志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工程 (项目 名 称)物资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工程 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 招标人为 。 该项 目 交通标志材料 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图纸设计说明。
2.2招标内容
本 次招标 的 交通标志材料 (含预埋件) ;采购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包。工作内容包括交货前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防腐处理、包装、装车运输、交货以及质保服务等。
计划交货时间: 202 4 年 9 月至 2 02 4 年 12 月 ,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要求为准。
交货地点 范围 :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工程 项目沿线 ,或项目部指定的现场料场、仓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 投标人必须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 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经营范围与招标采购的物资相符 。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标志杆件(悬臂式或门架式,至少具备一项)、以及交通标志板的“交通工程产品工厂检验合格证”。
3.1.3 投标人必须具备标志杆、标志板的检测合格报告(省级及以上检测资质单位出具)。
3.1.4 供货业绩要求: 近 36个月内(截止本招标公告发布的上一个月月末),至 少有 3 项 交通标志材料的 供货业绩 (合同额不低于 100 万)。
3.1.5 履约信用要求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3 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 发票开具要求:投标人应 开具一般纳税人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 包件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投标人必须为交通标志的制造商或者交通标志的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必须取得该品牌产品制造商对该产品在本项目供货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注: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即制造商、授权代理商仅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包件提出申请;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视为串标,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8-21 17:00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