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滕州新源热力有限公司换热站运维及相关服务(三年)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枣庄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556 )
一、 招标条件
(生产服务类班车)新源热力有限公司换热站运维及相关服务(三年)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源热力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市荆庄街 53号 新源热力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 本项目 主要是对 按照 新源热力有限公司 工作要求对所辖区域(二级换热站150座,供热收费面积约600万平方米)内的供热管网、换热站等供热系统的维护、运行、巡检、检修及精益化管理工作;对用热新开户或隔离用户复装等工作;违规用热稽查 、投诉处理等工作 ,供热稽查监督及重大稽查活动;接听客户来电,进行解答、受理、接单和反馈协调工作;信息化、文件资料管理等工作。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服务期限 3 年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01/23-QT-155601 | 新源热力有限公司换热站运维及相关服务(三年)项目 | 二级换热站内设备、小区配套管网的运行及相关服务,其中二级换热站 150 座,供热收费面积约 600 万平方米,服务期限 3 年 ( 20 2 4 年 9 月 1日 至202 7 年 8 月 31日 )。本项目工期为 3年,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源热力有限公司换热站运维及相关服务(三年)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供热企业委托运行服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