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五局第一工程公司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钢箱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钢箱梁 ,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 中国水电五局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项目 ,采购材料计划使用 自有资金 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S211 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本工程北起江东大道,起点设计桩号 K6+520,自北向南按照规划头蓬路走廊线位布线,依次与河景路、塘新线、艮山东路等交叉,终点与红十五线相接,终点设计桩号 K13+190.833,路线全长6.671km。我项目施工起止桩号为:K6+520-K6+995,工程全线采用“主线高架桥+地面道路”、“主线隧道+地面道路”双层形式。
2、招标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江东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所承建的施工范围内施工所用钢箱梁。施工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大道与仓北路交叉口。
3、采购数量:
说明: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4年9月至工程完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江东大道旁中国水电五局S211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产品企业验收标准,一次合格率达100%标准。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要求。
7、其他:钢箱梁运送到工地后需配合招标单位进行吊装卸货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有钢箱梁结构制造经验。提供投标产品的原材料要取得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至少1份。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类似工程的钢箱梁供货业绩,提供2021年至今的钢箱梁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至少有一份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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