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芳村大道东站1号、2号风亭及Ⅲ号、Ⅳ号出入口改造工程路面恢复及软基分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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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芳村大道东站1号、2号风亭及Ⅲ号、Ⅳ号出入口改造工程已具备专业招标条件。现由深圳中铁
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芳村大道东站1号、2号风亭及Ⅲ号、Ⅳ号出入口改造工程项目部组织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芳村大道东站1号、2号风亭及I号、V号出入口改造工程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聚龙湾展示中心中铁二局芳村大道东站
2.1.3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芳村大道东站1号、2号风亭及I号、V号出入口改造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按工序单元划分为3项分部工程,共计清单9条:包括机械拆除旧沥青柏油类路底层面层 厚25cm
、钻孔、高压旋喷桩等项目内容。
三、投标限价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4315162.79 元,(大写:人民币 肆佰叁拾壹万伍仟壹佰陆拾贰元柒角玖分)。其中:不含税价
格为 3958864.94 元(大写:人民币 叁佰玖拾伍万捌仟捌佰陆拾肆元玖角肆分);增值税税率为 9%,增值税:356297.85
元(大写:人民币 叁拾伍万陆仟贰佰玖拾柒元捌角伍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与本招标项目同期,在集团公司范围内,A级分包企业已承担5个(含)以上项目施工任务,B级分包企业、优秀分包
企业、战略合作企业已承担4个(含)以上项目施工任务,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承揽项目已处收尾阶段除外)。
4.2 “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相应资质以及从事二局、二局深圳
公司及相同规模施工的经历(业绩),可参与投标。
4.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4.4 在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内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4.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
均需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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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508631723699569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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