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集群控制器及集群自治运行技术定制开发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河南
华能清能院集群控制器及集群自治运行技术定制开发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8-1-172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清能院集群控制器及集群自治运行技术定制开发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招标人正在开展“广域分布式光伏自主运维及电网主动支撑技术”项目的研究工作,针对分布式光伏集群调控对象多变、灰盒建模、高度非线性导致建模及控制方法设计难度大的问题,将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主动同步控制及集群自治运行技术的研究。为更好地完成研究内容,需与其他优势团队合作,特开展集群控制器及集群自治运行技术定制开发服务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具体包括:(1)分布式光伏集群控制器定制(2)多种模态分布式光伏集群自治优化控制机理及资源优化配置;(3)低压配电网分布式集群的快速馈线电压自均衡技术;(4)典型模态分布式光伏集群主动同步控制策略及不同模态分布式光伏集群自治运行技术。
2.3服务地点:河南省安阳市。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光伏系统控制或微网或光储协同(含光伏配储或光伏制氢)领域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参加1项及以上光伏系统控制或微网或光储协同(含光伏配储或光伏制氢)项目,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或任务书的首页、人员页及盖章页)。
(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