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晋紫线电力塔塔基周边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
-泉州市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晋紫线电力塔塔基周边防护工程 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3]C05023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539.2524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系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晋紫线电力塔塔基周边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539.2524万元,设计护坡总长23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锚杆+锚索框架梁防护、拱形骨架植草防护及排水沟等室外总体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539.2524万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539.2524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39252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不适用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15日14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20日17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0.78万元(下同)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本项目执行《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鼓励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晋公管办[2023]4号),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2)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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