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门诊妇儿楼建设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谈判邀请书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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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门诊妇儿楼建设项目
塔式起重机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文件编号:CRECSH3-JXZL(2024)007号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门诊妇儿楼建设项目,位于菏泽市牡丹区北城办事处,康庄路以北,黄河路以南,东顺城街以西,牡丹人民医院院内东侧(康庄路 2111 号);本项目总容积率2.72,绿地率35%,总停车位701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50个,建筑包括门诊
、住院部分,其中住院部分床位数共900床;本工程总建筑面积88937.97平方米,其中地下18918.02平方米,地上70019.95平方米。地
下 1 层,地上22 层,建筑高度90.3m,为单体独栋建筑;裙楼为5层结构,每层面积4371㎡,总高度23.35m;主楼为22层,每层面积20
02㎡,总高度89.7m,楼顶楼梯间、水箱间屋面构架最高为97.45m。施工内容为基础及主体工程、装饰工程(楼地面和墙面一般抹灰)
、安装工程(水、电、暖、消防预留预埋等)。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基础形式为桩承台+筏板基础。合同额22436.5万元,合同工期54
0日历天。
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件划分
2.1本次谈判设备为1个包件,详见竞争性谈判设备租赁信息及包件划分表。本次谈判设备一包一投,品牌限定为中联、 徐工、三一
共3种,不接受其他品牌塔式起重机响应及报价;
2.2由中标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备案登记,待设备调试完毕并取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设备租费,需派两名专业维保
人员驻场检修维保。
2.3设备进场时出厂年限不超过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 产或租赁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 筑企业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
3.2 供应能力:租赁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10台的租赁设备产权备案登记证, 或与设备生产厂家签署的不少于10台的设备供应协议或
购置发票,提供的投标设备进场时出厂日期在5年以内。
3.3 财务能力: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资金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
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备相应的垫资能力并接受合同书范本中的付款方式。
3.4 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租赁设备检验报告2份;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租赁供应商必须配置驻场维修
人员。
3.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2021年至今房建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设备租赁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3.6 履约信用: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至少三家同类采购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
;投标供应商未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纳入“信用中
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
3.7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同样不接受被列为采购人所在单
位黑名单或不合格供方名录的供应商。
3.8 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设备,且具备相应检测证书和
合格证、设备性能等应与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设备一致。
3.9双方约定设备进出场安装费、月度维修保养、第三方检测等费用及基础节、标准节及附着装置均包含在塔式起重机费用中,不另
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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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5728717237254199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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