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质检院实验室检验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青岛市
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质检院实验室检验用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质检院实验室检验用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00000202402000773
采购项目名称: 质检院实验室检验用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95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400000.00 元, 第 二 包 130000.00 元, 第 三 包 120000.00 元, 第 四 包 100000.00 元, 第 五 包 2000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95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400000.00 元,第 二 包 130000.00 元,第 三 包 120000.00 元,第 四 包 100000.00 元,第 五 包 2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需采购耗材、标准品、化学试剂、气体、特殊耗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合同约定分批次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全部货物须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2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信用青岛”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信息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拟投第三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5拟投第四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6本项目分为五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可以中标多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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