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供电段计量器具校准检测业务外包公开询价采购信息(二次)公告
广西
-南宁市
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供电段计量器具校准检测业务外包公开询价采购信息(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nngdd20240703)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宁供电段计量器具校准检测)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名称:南宁供电段计量器具校准检测。
2.2 项目内容:计量器具校准检测,校准检测后出具对应的校准证书。
2.3 主要技术、质量和工艺要求:国家有相关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相关的技术标准等。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须符合部门(行业)、地方相关的技术标准等。计量标准设备应满足量传要求,检定(校准)作业应严格执行现行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数据真实、准确,完成检定(校准)后粘贴对应标识并出具检定(校准)证书。
2.4 实施期限:2024年 12月31日前完成。
2.5 南宁供电段段部、南宁水电检修车间、南宁南检修车间、承揽商(成交)实验室。
2.6 包件划分:不分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备校准检测相应计量器具资质和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提供近一年来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3.3 供应商应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技术(服务)标准及国铁集团相关标准文件执行。
3.4 供应商必须在平台(cg.95306.cn)实名注册,并已办理年度会员或针对本次采购缴纳单次项目使用费,能提供资料证明;
3.5 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响应报价;不允许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报名。
3.6 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供应商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响应报价项目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没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3.9 产品资质:本项目涉及业务外包项目按国家、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资质,保证所出具的校准检测数据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供应商或其供应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国铁集团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供应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国铁集团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
3.10 专业资质: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书或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质。同时具备相应校准检测专业人员,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书;供应商承揽过同类工作,具有相应服务业绩,至少附1份最近三年内的同类工作合同复印件。
3.11 供应商报价:单件/套计量器具校准检测费不高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3.12 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采购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报名方式:按附件2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加盖报名公司公章,报名时间内将报名单扫描件发至 邮箱,与采购人(详见联系方式)确认后获取采购资料。
5.报价资料的提交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8月25日18:00前(北京时间),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地洞口路6号3#楼305室。
需提供的报价资料:
5.1 询(报)价单按附件3格式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需注明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和税率);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5.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4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cg.95306.cn)注册证明和已办理年度会员或针对本次采购缴纳单次项目使用费相关证明;
5.5 南宁供电段业务外包项目承揽报名单(附件2);
5.6 服务业绩1份同类工作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7 按本公告第3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其它资料。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资料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资料,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其它说明
6.1 本项目采购评审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经评审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资料均满足本公告相关要求,以综合评分最高得分原则确定成交人。
6.2 如对本采购资料内容有异议,请在报名结束前,来人或电话实名向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供电段办公室()或段纪委()反映。
6.3 报价供应商需对其提交报价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由于报价文件不真实等产生的负面影响及相关考核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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