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深圳精酿工厂阀门控制头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招标公告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总部基地深圳精酿工厂阀门控制头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HZBGG2024080022号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雪花总部2024年度第122批招标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深圳精酿工厂阀门控制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388号,华润雪花啤酒总部基地深圳精酿工厂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H99002224SZ0028P1
项目名称: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总部基地深圳精酿工厂阀门控制头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华润雪花啤酒总部基地深圳精酿工厂阀门控制头采购。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0天内到货;投标人在发货前应向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若招标人届时不满足安装条件,招标人应收到投标人发货通知后另行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具体到货时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将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因招标人原因要求投标人交货推迟的,招标人不承担因要求投标人延迟交货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2.安装期:设备初验完成后60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3.验收期: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验收申请书后10天内开始验收,验收期为30天;
4.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24个月。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1.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非牵头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独立投标人不具有此项资质的,允许独立投标人与具有此项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1个及以上气动阀设备供货的业绩,要求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全文扫描件,包括合同附件)。
3.联合体投标: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业绩提供单位且为设备供货单位;
3.2在取得中标资格后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只向牵头人支付合同价款,牵头人在收到招标人付款后与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行结算;
3.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的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4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3.4.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4.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内容需明确联合体各方共同委托一方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并明确各方工作范围。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要求:本项目工程范围内设备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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