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站所辖唐山西站、玉田南站、宝坻站、香河站、大厂站及滦河站客运安检提质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价承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河北
-唐山市
唐山站所辖唐山西站、玉田南站、宝坻站、香河站、大厂站及滦河站客运安检提质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价承包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编号: TSZ-2024076
1 .采购条件
本建设项目唐山站所辖唐山西站、玉田南站、宝坻站、香河站、大厂站及滦河站客运安检提质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已由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客运安检提质综合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铁计安〔 2024 〕 18 号)、《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客运安检提质综合整治设计文件和概(预)算审查意见的通知》 ( 京铁计概审安〔 2024 〕 8 号 ) 批准建设,项目管理和使用单位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站,其中唐山西站、玉田南站、宝坻站、香河站、大厂站建设资金由业主京唐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出资,出资比例为 100% ;滦河站建设资金由业主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出资,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站。现对北京局集团公司唐山站所辖唐山西站、玉田南站、宝坻站、香河站、大厂站及滦河站客运安检提质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车站安检仪设备联网改造及安检配套设备设置:将既有安检仪连入铁路安全生产网,在安检通道设置处置台,配套设置或利旧安检仪摄像机,共改造 12 条通道。
2.1.2 相关网络设备:根据车站现场设备实际情况设置或利旧相关网络设备,实现设备的网络接入。
2.1.3 唐山西站为中心站:根据中心站管辖范围,按需设置客运安检图像分析服务器,实现安检图像的集中分析功能。
2.1.4 与局集团公司联网:设置安检前置服务器及相应的网络设备和网络安全设备。
2.1.5 唐山西站 2 条安检通道,新设 2 套处置台、 2 台行李抓拍摄像头、 2 台接入交换机、 1 台中心站服务器,将安检设备接入综合信息网。
2.1.6 玉田南站 2 条安检通道,新设 2 套处置台、 2 台行李抓拍摄像头、 1 台接入交换机,将安检设备接入综合信息网。
2.1.7 宝坻站 2 条安检通道,新设 2 套处置台、 2 台行李抓拍摄像头、 1 台接入交换机,将安检设备接入综合信息网。
2.1.8 香河站 2 条安检通道,新设 2 套处置台、 2 台行李抓拍摄像头、 1 台接入交换机,将安检设备接入综合信息网。
2.1.9 大厂站 2 条安检通道,新设 2 套处置台、 2 台行李抓拍摄像头、 1 台接入交换机,将安检设备接入综合信息网。
2.1.10 滦河站 2 条安检通道,新设 2 套处置台、 2 台行李抓拍摄像头、 2 台接入交换机,对综合信息网上联通道进行扩容,并将安检设备接入综合信息网;布线系统敷设钢槽(宽 + 高)≤ 150 ,敷设钢管管径≤ 32 。
2.2 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工期 20 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工程范围:
唐山站所辖唐山西站、玉田南站、宝坻站、香河站、大厂站及滦河站客运安检提质综合整治工程全部内容,包工包料。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标段号: SG-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 1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 2020 〕 94 号)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两年内( 2021 年 -2023 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完成的铁路项目或类似项目:具有 1 项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 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4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广电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或社保关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 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 6 )其他资格要求:
信誉要求: A. 诉讼及仲裁∶供应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B. 履约情况∶供应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供应商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 4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 3 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 5 )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 6 )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 7 )其他情形:供应商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 2020 〕 116 号)被停标(谈判)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 2021 ﹞ 848 号)补充的停标(谈判)情形)。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请供应商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平台( )电子招标系统进行注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操作(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招标(试)-购买文件须上传中国铁路电子招投标平台购买成功的电汇底单复印件)。
汇款方式:投标人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 )完成注册。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间可通过“投标管理”完成汇款,并在平台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投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发票开具: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投标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图纸押金 0 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 13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
地点为:中土大厦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 6 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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