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8-16 至 2024-08-23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邱琳靖
(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5,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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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供应商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餐饮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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