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地质资料管理系统提升推广项目地热新能源地质资料数据治理应用平台软件招标公告
投资计划-中国石化地质资料管理系统提升推广项目-地热新能源地质资料数据治理应用平台软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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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投资计划-中国石化地质资料管理系统提升推广项目-地热新能源地质资料数据治理应用平台软件(WZ20240822-3415-9700-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地热新能源地质资料数据治理应用平台软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地热新能源地质资料数据治理应用平台软件\V1.0
1.00
套
包1-地热新能源地质资料数据治理应用平台软件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具有数据技术方面的产品或实践经验,需提供2019年-2024年至少2份业绩证明或产品著作权证书。代理商应具有产品授权。
3.1.7 交货期:2024年11月30日前。
3.1.8 投标人书面承诺应在中国境内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3.1.9 投标人是标的的专业生产制造商或是其授权的代理商。每个品牌的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方案,代理商应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3.1.10 技术文件中技术指标星号项必须满足,不满足的否决投标。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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