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下肢康复机器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下肢康复机器人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下肢康复机器人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 CA登录区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09 月 09 日 0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773-2441GNJLHWGK4363 /02-03
采购编号: 采购计划-[2024]-02655号
1.2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下肢康复机器人等设备采购项目
1.3项目预算金额:02包人民币 12.00 万元、03包人民币 18.00 万元;最高限价:02包人民币 12.00 万元、03包人民币 18.00 万元;
1.4采购需求:
1.5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 “ 信用中国 ”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5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2.5.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5.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5.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
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
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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