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增加外包服务人员项目更正公告
江苏
-常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400-JZCG-G2024-03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增加外包服务人员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8-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33-34 页表述如下:
九、核实工作要求
中标服务商确定后,采购人 2 个工作日内对中标服务商投标文件中的人员、运营配套设备等内容进行核实,核实不符合的,需在一周内完成整改 (必须在 2024 年 8 月 20 日前完成整改, 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不得影响本项目实施,否则视为中标服务商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如发生上述情况,采购人同时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作为虚假投标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十、验收工作要求
合同签订后,中标服务商应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完成人员培训及运营配套设备到位等前期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检查验收,确保本项目在 2024 年 9 月 1 日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投入正式运行。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服务商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合同自行终止。
在如上图所示标黄部分做如下更改:
1.“ 必须在 2024 年 8 月 20 日前完成整改”删除;
2. “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改为“一周内”;
3. “ 2024 年 9 月 1 日”改为“ 2024 年 9 月”。
更正为:
九、核实工作要求
中标服务商确定后,采购人 2 个工作日内对中标服务商投标文件中的人员、运营配套设备等内容进行核实,核实不符合的,需在一周内完成整改, 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不得影响本项目实施,否则视为中标服务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如发生上述情况,采购人同时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作为虚假投标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十、验收工作要求
合同签订后,中标服务商应于 一周内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完成人员培训及运营配套设备到位等前期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检查验收,确保本项目在 2024 年 9 月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投入正式运行。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服务商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合同自行终止。
更正日期: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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