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塔山白洞井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公告
山西
-大同市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塔山白洞井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大同 市 云冈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塔山白洞井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02-CG-240813728 SXZB-2408189111JNF1891 /01 ) , 已由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以 中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 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塔山白洞井委员会会议纪要 塔白井党办纪字【 2024】7号 批准 , 项 目 资金 来自 自筹 , 采购人为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本服务项目需要为塔山白洞井开展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为塔山白洞井进行矿井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状况的调查,辨识与分析其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的结论,编制矿井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矿井安全现状评价全部工作,经塔山白洞井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 AQ/T1121-2023)等相关规范的规定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并对矿井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结果负责。签订合同后,服务单位应当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对接,评价工作全部结束后通过塔山白洞井相关部门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备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煤炭开采业) ;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8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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