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东饭店院内绿化养护项目公开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南京华东饭店院内绿化养护项目公开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南京华东饭店院内绿化养护项目(编号:gkbz2024081500021)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南京华东饭店院内绿化养护项目 | 南京华东饭店院内绿化养护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2年 。
服务地点位于: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7号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见采购文件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期缴纳
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
(4)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是指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案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不得在中国融通集团或旅发公司慎用供应商名单库中。(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近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同类项目(指提供单项采购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绿化养护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订单(如有)或发票(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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