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五局四分局佛山顺德大良工程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5004-240054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公司佛山顺德大良工程项目 ,采购物资拟使用 工程建设资金 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质量要求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创智路以西、东乐路以北地块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属二标段。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智谷公园正对面,占地面积45629.42m2,是由中国电建地产开发的商品式住宅,本工程为一类高层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形式为框架及剪力墙结构,容积率2.6。拟建建筑地下1层,地上共计4栋高层及配套设施,其中1号楼、3号楼、4号楼均为31层,2号楼为29层,总建筑面积71646.03m2,其中地上面积56680.34m2,地下面积14965.69m2。
2.2、 采购范围 :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公司佛山顺德大良项目部承建的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创智路以西、东乐路以北地块项目二标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要的蒸压加气块。
2.3、 采购数量及规格参数
注:以上询价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 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从2024年9月至2025年10月。最终按工程进度分批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询价人在每批次供应前24小时通知报价人。
2.5、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创智路以西、东乐路以北地块项目二标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工地指定地点。
2.6、 调价方式 :本次询价的加气块含税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供货期间不予调价,报价人需提供 结算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为一票制 ,税率13%。
2.7、 质量技术要求 :
2.7.1报价人提供的砌块执行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11968-2020)。
2.7.2 蒸压沙加气混凝土砌块 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2.7.3 抗压强度和干密度下表要求:
2.7.4 砌块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单位:mm
2.7.5砌块的线性干燥收缩值应不大于0.5mm/m。
2.7.6报价人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该批材料(批量按规范执行)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一式四份,送需方及其指定的单位,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2.8.付款方式:
2.8.1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 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 。报价人凭询价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四份,询价人三份)和《收货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0日前到甲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材料结算单》 一式肆份,需由甲乙双方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2.8.2付款:无预付款,先货后款。乙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甲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之后月结款在买方于挂账后 6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款的70%;当期另25%结算款在挂账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 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45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12个月的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方式(承兑汇票原则上使用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之一),若结算采用供应链融资方式(银行承兑汇票/E信通/中企云链/电建融信)支付,贴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已包含在报价单价中),供应链支付比例约占合同总额20%。
2.8.3质保期:质量质保期自二次结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2个月。
2.9.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2.10.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银行或国有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保函)或现金保证金形式。
银行保函的金额:3万。
在签订供销合同前交纳,中标人即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函。待合同履约完毕后六个月内无息退还。
现金保证金的金额:1万。
在签订供销合同前交纳,中标人即向采购人指定账号缴纳现金保证金。待合同履约完毕后六个月内无息退还。
银行保函 开函机构应为中国国有银行支行以上机构、国家中心城市与计划单列市地方性商业银行。对于不满足上述开函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向国资委100%控股的担保公司申请担保,经担保后出具保函原件至我公司。
2.11卸车方式: 报价人根据交货地的实际路况自行选择运输车辆,将材料运送到项目指定交货地点,并在货物到达现场后由报价人负责组织安排卸货(卸车费包含在本次综合报价内)。
2.12计量方式 :以交货现场实际清点并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计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
2.13 交货检验:
2.13.1 货物到场后,报价人必须随车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以及材质报告,交现场验证人员(出厂合格证及材质报告等证明资料一式五份,需提供原件)。因货物质量或到货计量方面的原因,如规格型号、数量等与签订的采购合同质量或数量标准不符,以致询价人对该批货物拒收、退换、索赔等造成的损失皆由报价人承担;若材质质量有异议,询价人将此批货物原地封存,并以书面方式(或者电话)通知报价人到场取样,报价人须在3小时之内派人到现场处理,双方按规范取样并送省级的、经国家注册的质量监督检验机购进行仲裁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无相应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该批次材料将不予计量。
2.13.2 现场验收时,如发现材料由于报价人原因有任何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报价人应及时补供短少部分。
2.14 违约责任: 报价人需按询价人提供的供应计划及时供应材料,供应的货物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报价人需赔偿询价人的所有损失,此举不能免除报价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需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询价的授权书,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报价时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4、 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3.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08月 21日10:00前在平台()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平台()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4年08月23日17:00前登录平台()在线上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6、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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