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古巷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污染整治后续管理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潮州市
项目概况
潮安区古巷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污染整治后续管理运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链捷招)电子招标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4-17013
项目名称:潮安区古巷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污染整治后续管理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366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366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月度或季度的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复印件),或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磋商函》承诺相关内容。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函》承诺相关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磋商函》)。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信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磋商函》)。3.5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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