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疆阿勒泰吉木乃边合区绿电消纳5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设备采购
新疆
-阿勒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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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新疆阿勒泰吉木乃边合区绿电消纳5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设备
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08150012)已通过审批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
实,招标人为新疆吉木乃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中广核阿勒泰地区吉木乃边合区绿电消纳5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阿勒泰
地区吉木乃县境内,场址紧邻已建成的中广核吉木乃边合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场址。机位数量74
台,规划装机容量500MW。
招标内容与范围:
(1)中广核新疆阿勒泰吉木乃边合区绿电消纳5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机组设备供货,要求投标
方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
保期服务。机位数量:74台,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过机位数量,单机容量7000kW及以上。
(2)中广核新疆阿勒泰吉木乃边合区绿电消纳5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塔筒,及其防腐含 "中国
广核"logo等相关标识喷涂、运输和相关服务。供货范围包括塔筒本体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具
体为塔筒平台、内部爬梯、外部人梯、电缆支架等金属结构件、防雷接地线、电缆固定夹块、塔筒内
消防灭火器具等);塔筒照明系统(含灯具、线缆等)、电气接线盒;防跌落保护装置(不含抓绳器
或滑块);吊装用临时钢丝绳;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
运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塔筒内固定电缆夹板必须采用防火材
料。每层塔筒平台制作防火封堵,工厂如不具备安装条件,后续进场安装)。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风电机组设备:
计划预计在2024年10月-2025年5月30日完成交货,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交付60MW。最终交货期
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提前二个月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交货
期,并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
钢制塔筒:
2024年10月1日-2024年5月30日(具体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至少60MW
塔筒交付。
具体交货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
能力。
3、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贰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
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ECP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供应商服
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
(4)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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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新疆阿勒泰吉木乃边合区绿电消纳5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设备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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