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佛山市
佛山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4-02497
项目名称:佛山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29,33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2,029,338.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六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其中之一种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要求采用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不得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小微型企业不的得低于合同总额的28%)。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预留份额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及分包意向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 )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国防教育训练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http:///)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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