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7号泊位工程项目船舶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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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7号泊位工程项目船舶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7号泊位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船舶租赁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鑫海码头。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福清湾北岸湾口,地处长乐市松下村南侧。新建5 万吨级通用泊位 1 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年设计通过能力 175 万吨。建设工期:总工期18 个月。2.2招标内容2.2.1本次招标的标的详见附表:船舶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暂定月数备注半潜驳3700t艘11含船员起重船600t艘11含船员拖轮2490kw艘11含船员锚艇8t艘11含船员2.2.2交付地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港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17号泊位工程项目经理部2.2.3履约保证金:无。2.2.4支付条件:租金累计支付至招标单位审定工程量的70%时,停止支付;船舶租赁服务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招标单位审定工程量的85%;待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招标单位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款项,扣除报价单位违约、罚款等应付款项后,支付报价单位其他款项。2.2.5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进行投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3.3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3.3.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3.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3.3.4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3.4其他要求: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4.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8-21 18:00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