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湖南石化高压聚合实验装置316L5L/h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湖南石化高压聚合实验装置\316L 5L/h(招标编号:NWZ240830-3833-026008)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压聚合实验装置\316L 5L/h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高压聚合实验装置\316L 5L/h
1.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9-2023年具有3套实验装置项目业绩,每个业绩中至少包含5L及以上高压(10MPa及以上)反应釜的销售业绩,该业绩需提供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板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持有的技术为自己合法拥有,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执行的第三方权利(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技术规程书中带“”和“△”的各项要求,列表逐条逐项响应,其中标注“”项的为否决条款,任意一项不满足予以否决;标注“△”项的负偏离大于3项予以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