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辅警服装采购询价公告
受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委托, 对[350901]HMZB[XJ]2024002、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辅警服装采购组织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辅警服装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1]HMZB[XJ]2024002
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辅警服装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辅警服装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询价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年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65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交货期限内按时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合同包1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响应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合同包1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件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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