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古城集运有限公司二期储煤棚项目配套设施带式输送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GZC2024-HW-051
项目名称:二期储煤棚项目配套设施带式输送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5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二期储煤棚项目配套设施带式输送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65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651,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二期储煤棚项目配套设施带式输送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二期储煤棚项目配套设施带式输送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在()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提供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9)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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