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第一中学固原一中宿舍楼智慧消防烟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
项目概况
固原一中宿舍楼智慧消防烟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Y-2024-013
项目名称:固原一中宿舍楼智慧消防烟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3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3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校内搭建智慧消防平台,通过安装烟雾报警器、声光报警器等设备,将消防信息流、安防信息流上传至智慧消防管控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釆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 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釆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釆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身份证);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3.8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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